易播乐讯,自4月1日,日本开始正式实施《京都议定书》规定的减排目标。
日本在1997年的《京都议定书》中承诺,在2008年4月1日~2013年3月31日的5年期间,使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年平均值比基准年的1990年(二氧化碳)减少6%。
然而,这并不是一个轻松的任务。据统计,2006年度日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,比基准年增加了6.4%。
据日经BP社分析,日本“森林的吸收”、“向海外转移减排量”以及“核电站恢复正常启动率”,将是减排任务的玄机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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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7年12月,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。
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《京都议定书》。《京都议定书》规定,到2010年,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,要比1990年减少5.2%。
具体说,各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:与1990年相比,欧盟削减8%、美国削减7%、日本削减6%、加拿大削减6%、东欧各国削减5%至8%。
新西兰、俄罗斯和乌克兰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。议定书同时允许爱尔兰、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别增加10%、8%和1%。

